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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的無賠款優待是什麼?

作者:由 Amoi寧婧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2-02-22

無賠款優待制度是機動車輛保險特有的制度,其核心是為了在風險不均勻分佈的情況下使保險費直接與實際損失相聯絡,充分體現了經營中對於風險個性特徵的考慮,從而使保險公司實際收取的保險費能夠更加真實地反映所承保風險的實際情況。

為了鼓勵被保險人及其駕駛人員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各國的機動車輛保險業務中均採用了“無賠款優待”制度。具體是根據連續無賠款的年度遞增無賠款優待比例,有的國家或公司優待的比例最高可達60%-70%。我國的機動車輛保險業務也採用了無賠款優待制度,即上一保險年度未發生保險賠款的保險車輛,且保險期限均為1年,在續保時享受無賠款減收保險費的優待。

(一)享受無賠款優待的條件

1.保險期限必須滿1年。享受無賠款優待實際上是對被保險人上一保險年度安全行駛的獎勵,中途退保者不能享受。

2.保險期限內無賠款。無賠款的條件包括保險車輛投保的所有險種與險別,即車輛同時投保車輛損失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及附加險的,只要其中有任何一個險種或險別發生賠款,就不能給予無賠款優待。

3.按期續保。包含兩層意義:一是享受無賠款優待的時間必須是在投保人辦理續保時,絕不能變相用於銷售時的“返傭”;二是享受無賠款優待的範圍必須是續保的險種或險別。上年度投保而本年度未續保的或本年度新投保的,均不得享受無賠款優待。

(二)享受無賠款優待的標準

保險車輛在續保時,根據過去保險年度的賠付情況享受無賠款優待。具體優待的標準按照投保時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相關標準執行。具體情況如下:

1、上一保險年度未享受無賠款保險費優待的,續保時優待比例為10%;上一保險年度已享受保險費優待的,續保時優待比例在上一保險年度優待比例的基礎上增加10%;保險費優待比例最高不得超過30%。

2、上一保險年度享受保險費優待的車輛發生保險賠款,續保時保險費優待比例按以下公式計算,直至保險費優待比例為零時止:

續保時保險費優待比例=上一保險年度保險費優待比例

(三)確定無賠款優待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1、同一投保人投保車輛不止一輛的,無賠款優待分別按輛計算。這樣就不至於因為投保單位某一輛或幾輛保險車輛發生賠款,而影響該單位其他保險車輛的無賠款優待。

2、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續保時案件未決,不能給予無賠款優待。若事故處理後,保險公司無賠款責任,則應退還無賠款優待應減收的保險費。

3、在1年保險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轉移的保險車輛,續保時不給予無賠款優待。

標簽: 優待  賠款  續保  保險  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