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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遠端審方新規來了,駐店藥師配備要求有變動!

作者:由 鴨題庫醫藥考星球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2-07-04

6月29日,陝西省藥監局印發《開展執業藥師遠端審方服務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此次的《意見稿》在2021年8月的基礎上進行了多處細化及調整,其中表達了官方對駐店執業藥師的重視!

執業藥師遠端審方新規來了,駐店藥師配備要求有變動!

一、駐店執業藥師不能少

2022版的《意見稿》中明確強調,

不能替代法規要求藥品零售門店對執業藥師的配備。

開展執業藥師遠端審方服務工作需在藥品零售門店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的前提下,且是作為藥品零售門店執業藥師及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不在崗時的補充。

二、明確執業中藥師配備數量

2022版的《意見稿》中對執業藥師配備要求如下:

(1)企業審方中心應當配備與其服務範圍、規模相匹配數量的專職遠端審方執業藥師隊伍

(質量管理人員不得兼任)

(2)原則上遠端服務30家以內門店的,應至少配備3名執業藥師;

(3)超過30家門店的,每增加15家門店(不足15家的按15家計算),

應增配1名執業藥師

(4)門店經營中藥飲片的,

中藥類執業藥師配備比例不少於30%

(5)企業審方中心的遠端服務執業藥師應

專職從事

藥品零售門店遠端處方稽核及指導用藥服務。

其中,

質量管理員不得兼任遠端審方執業藥師

中藥類執業藥師配備比例不少於30%

這兩點是本次新版中細化明確的

三、執業藥師考生加油

檔案提到,為有效解決本省

執業藥師數量與實際需求不匹配

處方藥銷售監管難題

,所以提出遠端審方服務的建議。在遠端審方初期,也有少部分聲音會說,遠端審方的藥店不需要配執業藥師了,考執業藥師沒用。

但現在江西、山東、四川等多地官方已逐步規範並明確零售藥店需按要求配備相應的執業藥師,強調遠端審方不能替代駐店執業藥師,所以執業藥師仍是絕大部分藥店的“剛需”。

還沒拿證的執業藥師考生,各省在積極縮短執業藥師配備過渡期,要抓緊機會拿到行業“准入證”,找到屬於自己的天地發展。

標簽: 藥師  執業  審方  遠端  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