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與客觀存在是什麼關係?
作者:由 劉思翼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2-04-15
emmm,透過你的提問,我覺得你混淆了兩組概念,客觀存在與客觀實在、存在與客觀存在。
一個概念必須有與它對應的實體時,才被稱為“客觀存在”麼
顯然不是,你這個說法對應的叫做客觀實在。
先回答你的問題。
1、顏色是客觀實在。
2、數字的具體意思我不明白,你是指寫在紙上的1234,還是指具體的一個兩個三個物體。
3、影子是客觀實在。
4、空集是客觀存在。
5、想法、思維是客觀存在。
解釋一下客觀實在和客觀存在的意思。
根據馬克思主義唯物哲學,客觀存在是意識以外萬事萬物的共性,是物質的根本特性和惟一特性,可以為人的意識所反映。那麼就可以得出以下三個重點。
1、客觀實在性是物質的共性。
2、客觀實在性只體現在物質上,不包括精神、思想等等。
3、客觀實在具有可知性,是可以為人的意識所反映的。
所以一個物質(物質的概念不是指一個東西,而是思想以外獨立存在的東西),必須是客觀實在的,並且它的客觀存在,我們人可以感知到。
而客觀存在,則包括了意識、精神、思想等等,所以客觀實在一定客觀存在,客觀存在不一定是客觀實在。
再說下存在與客觀存在,這個比較複雜,建議你瞭解一下相對存在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