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收藏

在原來的住宅房屋的基礎上加蓋一層是否為違建行為?

作者:由 楊強律師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0-07-27

來自中復律師的答案:

您好,首先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根據以上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是否屬於違建,要看加建的部分有沒有履行報建手續,有沒有獲得規劃部門審批同意,同時還要看您當地的政策。

如還需進一步解答,歡迎私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