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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車位維權,必須確定小區車位的性質

作者:由 嘉粼普法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0-09-25

最近網上爆料:小區居民送給物業:

幹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

的錦旗,後來涉事小區物業也火力大反擊,主動退出小區服務。 最終誰是誰非,目前不得而知。但車位的管理一定雙方爭議的焦點之一。

今天我們就來說說法律上關於小區車位的規定。

小區車位分為三種:

第一 有產權的車位。這個顯然就是產權所有者的車位。

第二 小區共有車位。這種車位就是劃分在小區業主公攤面積部分的裡,屬於全體小區業主共同共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三 人防車位 是開發商根據設計要求,修建的人防工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五條 國家對人民防空設施建設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優惠。 國家鼓勵、支援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透過多種途徑,投資進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

想弄清楚車位的權屬或者權利歸屬於誰,我們就必須先分清楚車位的性質是上述的第幾種,從而才能正確維權。

有什麼方法能讓我們業主們正確區分車位的性質了?

第一種車位:透過物權登記證書,類似於房產證,很簡單的就夠分辨。

發生爭議的和矛盾糾紛的主要集中於第二種車位和第三中車位。其實分辨很很簡單方法:查詢設計規劃圖紙。

設計圖紙或規劃圖紙上會清楚註明車位、人防、消防等等。從而就能得到我們想要的答案。在人防工程內劃分的車位當然是人防車位,在小區公攤面積內的車位,就屬於小區共有車位。

那我們又如何能夠得到設計圖紙呢?

我們業主可以向所在小區的市級住建局或區(縣)住建局,以政府資訊公開為由進行申請,要求提供小區規劃圖紙;而且只需要提供簡單的身份證加一分申請書就能夠得規劃圖紙。

明確了車位性質,我們就清楚知道開發商或物業有沒有侵犯我們的合法權利。

一般車位侵權糾紛焦點都在於開發商銷售房子的時候已經把地下車位的面積分攤到每個業主的身上,例如:我們有100戶電梯高層,平均公攤一戶就22平方米左右,100戶就是2200平方米。在設計規劃的公攤面積內的車位房開已經按比例收過錢了,再把這樣的車位銷售或租給業主顯然就侵犯了我們說的合法權利,我們是有權要求歸還車位給所有業主。

關於車位的維權,一定要明確車位性質。我們查詢的規劃圖紙、車位使用情況就是我們在訴訟過程,強力的證據材料。

這裡是嘉粼普法,我們致力提供務實有用的法律知識。

標簽: 車位  小區  圖紙  業主  人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