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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姑:帶著鐐銬的前進者 |魯迅《離婚》

作者:由 端來見我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0-03-27

魯迅先生一生共寫了三十三篇小說,其中共出現了四十多位女性人物。

《明天》、《風波》、《祝福》、《傷逝》、《離婚》這五篇小說均以女性為主要人物。

在這些作品所塑造的女性人物中,《離婚》中愛姑這一形象與另外四位女性都不相同,而她的不同性正是她命運走向的一大驅動力。

她身上有魯迅先生筆下女性的抗爭,但她的抗爭卻總又有一點被動和“不情願”束縛,她是矛盾的綜合體。

所以,我們稱愛姑為“帶著鐐銬的前進者”。

愛姑:帶著鐐銬的前進者 |魯迅《離婚》

《離婚》是由魯迅創作的短篇小說,後收入小說集《彷徨》。

《離婚》講述了具有自發、矇昧反抗意識的農村婦女愛姑想要離婚,整整3年也沒有結果。最後,愛姑的夫家請出了有權勢的七大人出面調停。愛姑剛見七大人時還心存幻想,以為他能夠主持公正,然而,七大人所維護的“公正”是以夫權為重要內容的宗法體制和整個的封建秩序,在強大的封建勢力和七大人故弄玄虛的威勢面前,愛姑的幻想破滅了,她的抗爭以失敗而告終。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愛姑的出身不同於“祥林嫂”、“單四嫂”、“七斤嫂”等農村婦女,

而是出生在一個地方頗具實力的大戶家庭。

莊家的家主莊木三,在地方上很有點勢力,他的名字,“沿海三六十八村,誰不知道?”,平時沿海的居民對他都有幾分懼怕。他是一個“高門大戶都走得進的,腳步開闊”的頭面人物。

小說一開頭寫到,莊木三父女一下船,人們就向他們“恭喜”、“打拱”,並“空出四人的坐位”讓他倆坐,這一情景給人一個深刻的印象:

莊木三不是等閒之輩,至少是一個土紳士。

而愛姑本身也享受著這個階層所帶給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福利。

其次,愛姑也並不是具有人權意識覺醒的新女性,不同於子君要衝破傳統家族禮教,愛姑恰恰是封建禮教和傳統的擁護者和支持者。

她認同的“低頭進,低頭出,一禮不缺”那一套,正是正統的封建禮教,她據此而進行的抗爭,本質上爭的不是“人權”,只是暫時做穩定奴隸的“奴權”。她說過“我是三茶六禮定來的,花轎抬來的呵!那麼容易嗎?”

她對自己丈夫的行為的不滿不是在於丈夫對於婚姻和家庭的不忠誠,而是在於丈夫和小寡婦相好以後無原無故的休掉她,撼動了她作為正妻的地位和尊嚴。

愛姑醉心於封建的那套禮儀,熱衷於封建家庭之間的利害之爭,視封建倫常為生活的規範,以爭舊家的榮枯得失為人生的真義。

她把對公平正義的裁決寄託於對七大人——封建制度的統治者和發言人,這便意味著她將自由和權力主動放棄。她對禮教的堅守即是她自願為自己戴上的鐐銬。

她帶著鐐銬,但她不是死囚,而是前行者。

作為一名女性,愛姑是不同於以往封建士紳階層家庭女性的:愛姑潑辣、勢力、口無遮攔,就似一隻“母老虎”。

所以魯迅在此對愛姑的描寫也不同於他人,他更多的將愛姑的行為表現的蠻橫而又不可一世,極其滑稽。

不同於其他生活於鄉下農村的保守女性的溫和與順從,這是對傳統女性形象的顛覆。

她讓施家可以說是雞犬不寧,女性成為了一個家庭改變的主導,這也暗含著,女性對男權統治之下的一種衝擊和抗爭。

她不像子君選擇逃離去掙脫父權家族束縛,而是

在面臨男權對自己訴求的忽視時,她選擇直面對抗:她不滿意施家的處理辦法就三年來不斷打鬧、絕不落局,她要自己得到尊重和作為人的肯定。

面對七老爺不甚合理的評判,她在男權包圍下申訴和吶喊。

且不論結果如何,至少女性從被動的屈服者轉向一個主動地、正面地出擊者。

可看出愛姑在對禮教的順從中也同時改變著禮教的部分內涵,挑戰著社會倫理道德綱常中的一些“紅線”,挑戰著男權的絕對權威,在社會的變局中適應並扭曲的前進。

對愛姑而言,帶著鐐銬的行者的命運註定只有兩種:不是在途中放棄而自生自滅,就是被統治者重新拘役並摧殘。

也許會有人問,不會有人劫囚嗎?只能說,想多了!

她是不會出現所謂被人解救的可能性的,因為愛姑的獨特性使她在新舊女性的戰隊中完全找不到適合於自己的位置,理所當然沒有具有相同利益訴求的人去幫助她。

愛姑的反抗最終由七老爺的一句“九十元”化為一場泡影。

愛姑最後屈服了,順從地被休(離婚)帶著九十元回家,一個被休的女子今後生活依賴父兄,而她的個性對於再嫁的可能性也極為渺小。

失去丈夫的女子在封建家庭中的處境是極為酸楚的,愛姑由先前的乖張到結局的馴良,故事形成強烈的戲劇衝突和諷刺效果。

離婚劇的結束,也是愛姑命途從被父兄寵愛的得意走向毀滅和拋棄的開始。

整個故事所謂的“離婚”過程像極了一場鬧劇,但卻使人看過之後無法歡笑,反而有一種壓抑感。

在不到一天的時間段裡,一個強勢的女性發生了一次完全的逆轉,她的反抗在強大勢力的壓制下土崩瓦解。

魯迅對小說《離婚》結局的設定是不同於其他小說結局設定的。

在其他小說中,作者對女性人物都帶有一種較為明晰的指向性,或者更為準確的說都略具一種偏袒於女性的傾向(在不幸中仍有一點希望的暗指):

比如在《祝福》作者安排祥林嫂死去,這結局總比她繼續受到禮教摧殘變得人非人鬼非鬼好得多;

《風波》中,七斤嫂雖然歷經變動,但是日子還在不好不壞的過著;

《明天》中,單四嫂子睡著了也許會夢到寶兒,她還有明天和未來,她還是有一點點對於生活的期望的。子君死去了,但仍是有涓生懷念她。

可是愛姑的結局卻是凝滯的,沒有一點態度的,小說最後愛姑在完全逆轉性格和態度的結局中回家,未來不知何去,沒有希望的指向,而那沒有希望的明天註定是滅亡。

作者在不置可否的結局中暗含著愛姑的未來,或許比她人更為悲慘。

這也是作者的對於愛姑的複雜感:將愛姑看作一個小丑,反感著她的一切行徑,卻安排了最為悲慘的命運。

當不應被同情者博得他人的同情時,悲劇色彩才往往更為強烈。

愛姑沒有更多給予讀者情感的宣洩,但卻在諷刺藝術中指引我們去思考:

一個女性究竟應該怎樣的活著。

這或許比那幾滴淚水來的更為深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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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姑:帶著鐐銬的前進者 |魯迅《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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