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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澄清觀念(1)

作者:由 林先生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2-11-13

凡研究過普通現代邏輯論著者,無疑都會記得清晰的(clear)與晦澀的(obscure)概念之間以及明確的(distinct)與含混的(confused)概念之間所作的兩個區分。這兩個區分沉睡於書本中至今已近乎兩個世紀,既無所改進也無所修正,邏輯學家們一般將其視為其學說中的珍寶。

凡是研究邏輯的人,都知道清洗和晦澀,以及明確與含糊概念之間的區別

一個清楚的觀念被定義為這樣一種觀念:已得到如此深刻的領會以致每當遇見都會認出來,而不至於將其它觀念與其弄混。而如果缺乏這種清晰性的話,那就要稱為晦澀的。這是頗帶點技術性的哲學術語;然而,既然這裡所定義的正是清楚性,因此我希望邏輯學家將其定義下得稍微直白點兒。無論其可能以多麼深奧的面貌出現,也絕不會認不出一個觀念,而且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將其與另一觀念相混淆,這確乎意味著這個世界上難得一遇的神奇能力與清晰理智。另一方面,不過時常與這個觀念碰面,故而熟悉,故而在日常事務上毫不猶豫地認出之,卻又似乎不大配得上清楚領會這麼亮的稱謂,因為那終歸不過意味著一種可能完全錯誤的主觀感覺上的熟練。然而,據我看,當邏輯學家談論“清晰性”時,意思也不過就是如此熟悉於一個觀念,既然他們認為這一特徵價值並不太大,還需要補充以另一特徵,他們稱為明確性。

所謂清楚的觀念,指的是他是清楚明白,無論什麼時候去看,我們都能認出他,而不至於與其他概念含糊在一起,而如果缺乏這種清晰性,那麼就是晦澀的。我們面對一個概念,無論多麼深奧,都不會認不出觀念,其次日常使用的概念,我們也能很清楚地認出來,但是這可能是一種主觀上的熟練。因此在清楚性上,還需要加上一個明確性的概念。

一個明確的觀念被定義為一個無處不清楚的觀念。這是技術性語言;邏輯學家所理解的觀念內容,乃是凡包含於此觀念之定義中的任何東西。因此,在他們看來,如果我們可以抽象術語給出一個觀念的嚴格定義,那麼這個觀念就被明確地把握了。到此,專業邏輯學家們留下了這個課題不再論述;而假如這不是這麼一個驚人的例子,說明他們如何虛度理智活動的光陰,如何冷漠地無視現代思想機制,而從未夢想過用其經驗教訓以來改進邏輯的話,我本來也不願用他們必然要說的東西麻煩讀者。易於表明,熟悉的使用與抽象的明確產生完美的理解這一學說,僅僅在久已絕跡的哲學中有其實際地位;而如今卻到了這樣的時代,需要闡明獲得進一步完美的思維清晰性的方法,猶如我們見賢思齊的現代思想家們所使用的方法。

一個明確的觀念被定義為無處不清楚的概念,而邏輯學家會認為,如果我們能夠對一個概念下一個精準的定義,這個觀念就被充分把握了

當年,笛卡兒著手重構哲學,其所採取的第一個步驟就是(理論上)允許懷疑論,由此屏棄了經院哲學家們將權威奉為真理之最終源泉的做法。這一步走完之後,他開始尋找真理的更自然的源泉,並聲稱在人類心靈中找到了這一源泉;於是,他便以最簡捷的途徑,如我在前一篇論文中所描述的那樣,從權威方法過渡到了先驗方法。自我意識將為我們提供根本的真理,並決定何種信念合乎理性。但是顯然,由於並非一切觀念都是真的,因此他指出,觀念之不謬的首要條件在於必須清晰。貌似清晰的觀念與真正清晰的觀念兩者之間的區別,他則從未考慮過。既然像他那樣信賴內省,甚至信賴對外在事物之知識的內省,因此勿怪,他何以會質疑有關我們自己心靈的內容的證據呢?然而,我想,由於見到看起來頭腦非常清醒、態度非常自信的人們,卻就一些基本原則持完全相反的意見,因此他不得不進一步主張,單是清晰還不夠,觀念尚需明確,就是說,我們對其無任何不清楚之處。所謂明確,他的意思或許是(因為他沒有嚴格地解釋自己的意思),觀念必須經受辯證考察的檢驗;觀念必須不僅初看起來好像清晰,而且無論論證進行多久,也絕不會表明其與晦澀有關。

當年笛卡爾試圖重構哲學,他所採取的第一個步驟就是理論上允許懷疑論,由此摒棄了經院哲學訴諸於權威的方法,進而他試圖尋找更自然的源泉,他認為,他可以透過先驗的方法去找到這個方法,即自我意識將會提供給我們的真理,並且決定何種信念合乎理性,但是顯然,由於並非一切觀念都是真的,因此他認為,觀念必須是清楚明白才能是真的。

可是他沒有區別過貌似清楚和真正清楚明白的區別,他依賴於內省的方法,為什麼他又會質疑對於外在事物知識的內省呢?笛卡爾的論證包含著這樣的意思是,就是一種觀念不管論證進行到多久,也不會表現出晦澀。

這就是笛卡兒的區分,而且我們看到這一區分正是其哲學之真諦。這一區分多少由萊布尼茨加以發展。這個偉大而怪異的天才,洞見與失察一樣耐人尋味。一套機械,若不供給某種形式的動能便無法永遠工作,這在他看來是一件顯而易見的事情;然而他卻不理解,心靈這臺機器只能轉換知識,絕對不能創造之,除非供以觀察事實。這樣他就不曾擊中笛卡兒哲學的要害,這一要害在於,承認在我們看來完全自明的命題,乃是一件我們情不自禁的事情,不管這麼做合乎邏輯還是不合乎邏輯。萊布尼茨並不以這種方式看待這個問題,而是試圖將科學的第一原則還原為若不陷入自我矛盾就不可否認的公式,因而顯然未意識到其立場與笛卡兒的立場之間的重大差異。這樣他便退回到舊邏輯學的俗套,而首要的一點就是,抽象定義在其哲學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此,很自然就出現了這樣的結果,雖然看到笛卡兒的方法難以應付這一困難,即我們自認為似乎很清楚地領會的觀念,事實上卻非常朦朧,他也想不出更好的補救策略,只能要求為每一重要術語下一個抽象定義。因此,在採用清楚的與明確的觀念這一區分時,他把後一特徵描述為對於定義中所包含的每一概念的清楚把握;而從此以後教科書便都影印他的這一描述。即使今後,一再褒揚他這種幻妄的體系也無虞。因為反正透過分析定義永遠也不可能學到任何新東西。話雖如此,但我們現存的種種信念卻可以藉此程式而整齊有序,而秩序是思維經濟的一個本質因素,猶如是一切其它事物之本質要素一樣。因此,可以承認,教科書如此寫是正確的:熟悉一個觀念是達到清楚把握的第一步,而定義之是第二步。但是,因為完全略而不談任何更高層級的思維明晰性,這些教科書只不過反映了一種百年前已被推翻的哲學體系。這個交口稱讚的“邏輯裝飾品”——清晰與明確學說——可能足夠漂亮,然而現在該是將這種古玩丟進奇趣櫃,而穿戴上某種更適宜於現代功能的服飾的時候了。

這就是笛卡爾的區分,後來又被萊布尼茲所繼承,但是萊布尼茲也沒有看到笛卡爾哲學的軟肋,他們都試圖承認觀念的定義在哲學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我們似乎只能對每一個重要的術語下一個抽象定義,所謂明確的,就是說對於定義之中所包含的每一個概念的清楚把握。因此教科書總是告訴我們,首先要清楚把握,然後再去加以定義。

我們有權要求邏輯學教給我們的入門第一課就是,如何澄清觀念;而且這也是最最重要的一課,僅僅為急需這一課的人所輕忽。知道我們之所想,做自己所表達的意義的主人,才能為更偉大、更有力的思想打下牢固的基礎。這一課最易於為那些觀念貧乏有限的人們學習;而且他們遠比無助地在豐富的概念泥潭中打滾幸運。的確,一個國家,在其代代相續中,有可能超越過剩的語言財富這種不利因素及其自然伴隨物,一個浩渝無際、深不可測的觀念深淵。我們可以看到這個國家,在歷史上,緩慢地完善其文藝形式,最終蛻掉其形而上學,而且,憑藉通常作為一種補償的不倦的耐心,在每一門精神科學領域都取得卓越的成就。告訴我們,這樣一個國家,長期看來,能否戰勝一個觀念(猶如其語言所用語詞)雖然微不足道,但對於其所具有的這微不足道的幾個觀念卻有著驚人把握的國家,如此的歷史篇章尚未揭開。然而,對於個人來說,則毫無疑問,廖廖數個清晰觀念,其價值遠大於無以計數的含混不清的觀念。很難說服青年人輛性其大部分思想以拯救其餘;而整日渾渾墨墨度日之人則最不易於看到這種犧牲的必要性。對這種人,我們通常只能表示憐惜,視之為一個有先天缺陷的人。時間雖然會幫助他,但清晰性這一方面的理智成熟來得相當遲晚,這是大自然的一個不幸的安排,因為與一個正要創業的人相比,清晰性對一個生活已經安定的人,用處不那麼大,因為其過錯很大程度上已經有了結果。某個模糊不清的觀念,某個毫無意義的公式,潛伏於青年的腦海裡,有時會像僵死物一樣堵塞血脈流通,阻滯大腦的營養,招致其犧牲者在理智生命的盛年,理智發育的中途,日漸憔悴,目睹此情此景,好不令人害怕!許多人多年珍藏著當作珍寶的某種影像模糊的觀念,毫無意義因而也無法證偽;然而,他已經滿懷激情地愛上了它,已經與其成為晝夜不分的伴侶,已經將自己的活力與生命都給了它,因為它而放棄職業與娛樂,總而言之,已經偕之以生,為之而在,直至其成為,比如說,他肉中的肉,骨中的骨;①而後某一清明的早晨,當他醒來,卻發現它已消失,消失得無影無蹤,就像童話里美麗的梅露西娜一樣,而其生命的精髓業已隨之而逝。我本人就認識這樣一個人;而誰能告訴我們究竟有多少化圓為方者、形而上學家、占星者的歷史逸聞,而在那個古老的德國故事裡還有什麼未曾講、不可講呢?

因此邏輯學入門的第一門課應該是如何澄清觀念?這一課最適合於觀念貧乏的人學習。毫無疑問,對於個人來說,清楚明白的觀念比含糊不清概念有著更大的價值。如果一個人缺乏對於觀念澄清的能力,那麼他就會犯錯誤,某個模糊不清的觀念,某個毫無意義的公式,他容易堵塞血脈流通,使人的理智發育遲緩。

標簽: 觀念  定義  清楚  我們  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