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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故事連載:舉案齊眉

作者:由 春秋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2-09-18

成語故事連載:舉案齊眉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縣(今陝西西安市郊)人。父親梁讓,在王莽時候做城門校尉,居住在北地,後來死在那裡。梁鴻那時年紀還小,因為遇上亂世,就用席子卷著把父親埋了。之後在太學讀書,家境貧寒卻崇尚獨特的節操,飽讀群書,沒有不通曉的東西,卻不著述。完成了學業,就在上林苑放豬。曾經因不慎失火,波及別的房屋,梁鴻就尋找到受災的人家,問他損失了多少,把豬全部拿來做了賠償。那家主人還認為是太少。梁鴻說:“我沒有別的財產,願意用自己的身體做工來抵。”那家主人答應了,梁鴻就給他們做雜務,從早到晚從不懈怠。那家鄰居的老人們看出梁鴻不是平常人,就責怪那家主人,並稱贊梁鴻忠厚老實。從此那主人才敬佩梁鴻,覺得他很特別,把豬全部還給梁鴻。梁鴻不接受,毅然離開返回自己家鄉。

當地有勢力的人家羨慕梁鴻的高尚節操,想要把自己家的女兒嫁給他,梁鴻都謝絕不娶。同縣姓孟人家有個女兒,身材肥胖醜陋,面板黝黑,力氣很大,能舉起石臼,年齡都到三十歲了,還不想匹配婚嫁。父母問她什麼原因,那女子說:“要嫁像梁伯鸞那樣賢能的人。”梁鴻聽了就下禮聘了她。女子請求製作粗布衣服、草鞋、紡織用的筐、搓繩子的工具。等到出嫁,才梳妝打扮進了門。過門七天梁鴻都不搭理她,妻子跪在床下請求說:“我私下聽說您有高尚的節義,挑選斥退了幾個女子,我選擇夫婿,也高傲地對待過幾個男子。現在我被您捨棄,哪敢不向您請罪。”梁鴻說:“我要的是穿粗布衣服,可以同我一起到深山隱居的人罷了。你現在居然穿著綺麗的絹綢衣服,塗脂抹粉,這哪裡是我的意願呢?”妻子說:“我只是看看你的志向。我自有隱居的服裝。”重新把頭髮梳成錐形的髻,穿上粗布衣服,做著女人的活計到梁鴻的面前來。梁鴻非常高興,說:“這真是我梁鴻的妻子啊,能夠服侍我!”於是給她起了個字叫德曜,取了個名為孟光。

這樣過了一段時間,妻子說:“常聽先生想隱居避患,為何到現在還不行動?難道就想如此懶懶度日?”梁鴻說“好。”於是共同到霸陵山中,以耕織為業,詠詩書,彈琴以自娛。

後來他們又到吳地,依附世家望族皋伯通,住在廂房,給人做僱工舂米。每當回家時,妻子就準備好食物,從不敢直接仰視梁鴻,把盛食物的托盤舉得跟眉毛一樣高。伯通看到了感到很奇怪,說:“那個打工的人能讓他的妻子如此敬畏他,看來不是平常人。”就讓他在家裡住。不幹那些雜事。梁鴻閉門著書十餘篇。在他有病生命垂危時,他告訴皋伯通說:“從前延陵季札把兒子葬在嬴博一帶,而不回家鄉埋葬,千萬不要讓我的兒子帶了靈柩回去。”等到梁鴻死後,伯通要了一塊地將他葬在烈士要離墓旁。眾人都說:“要離是壯烈之人,梁鴻品性清高,可以讓他靠近要離。”喪事辦完,妻子便回到了扶風老家。

「出處」

成語“舉案齊眉”出自「後漢書•梁鴻傳」,體現出古人以品格操守德行為擇偶標準,而不是外貌,所以婚後的生活也能克己有禮。而不似今人,以外貌為標準,婚後才會因為對方品德操守不夠,處處受礙。

古人將婚姻看作一種責任,而今人只把婚姻當成放縱色慾的通行證。對下一代品德教育的缺失,使人類越來越敗壞和迷失。無數人抱怨和擔憂子孫不孝,卻不知身為父母有沒有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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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庭式心許

齊人劉庭式還沒中舉時,心謀迎娶自己的同鄉的少女,兩家已草成婚約然而還沒給女方送禮。到劉庭式中舉,自己的未婚少女因患病,兩眼都瞎了。女家是農耕之家,很窮,不敢再提起婚事。有人規勸他迎娶女方家的幼女,劉庭式說:‘我的心已經許配給她了。雖然她兩眼瞎了,怎能違揹我當初的本心呢。’最後迎娶了盲女,並和她共同生活到老。

以下為動畫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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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梁鴻傳」原文: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人也。父讓,王莽時為城門校尉,寓於北地而卒。鴻時尚幼,以遭亂世,因卷席而葬。後受業太學,家貧而尚節介,博覽無不通,而不為章句。學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它舍,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它財,願以身居作。”主人許之。因為執勤,不懈朝夕。鄰家耆老見鴻非恆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於是始敬異焉,悉還其豕。鴻不受而去歸鄉里。

勢家慕其高節,多欲女之,鴻並絕不娶。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女求作布衣、麻屨,織作筐、緝績之具。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答。妻乃跪床下請曰:“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妾亦偃蹇數夫矣。今而見擇,敢不請罪。”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耳。妾自有隱居之服。”乃更為椎髻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名孟光。

居有頃,妻曰:“常聞夫子欲隱居避患,今何為默默?無乃欲低頭就之乎?”鴻曰:“諾。”乃共入霸陵山中,以耕織為業,詠《詩》、《書》,彈琴以自娛。

遂至吳,依大家皋伯通,居廡下,為人賃舂[6]。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伯通察而異之,曰:“彼傭能使其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乃方舍之於家。鴻潛閉著書十餘篇。疾且困,告主人曰:“昔延陵季子葬子於嬴博之間,不歸鄉里,慎勿令我子持喪歸去。”及卒,伯通等為求葬地於要離冢傍。鹹曰:“要離烈士,而伯鸞清高,可令相近。”葬畢,妻子歸扶風。

附「宋史•列傳•卷二百一十八•隱逸下•劉庭式」原文 節選:

劉庭式,字得之,齊州人,舉進士。蘇軾守密州,庭式為通判。初,庭式未第時,議娶鄉人之女,既約,未納幣。庭式乃及第,女以病喪明,女家躬耕貧甚,不敢復言。或勸納其幼女,庭式笑曰:“吾心已許之矣,豈可負吾初心哉。”卒娶之。生數子,後死,庭式喪之逾年,不肯復娶。軾問之曰:“哀生於愛,愛生於色。今君愛何從生,哀何從出乎?”庭式曰:“吾知喪吾妻而已。吾若緣色而生愛,緣愛而生哀,色衰愛弛,吾哀亦忘,則凡揚袂倚市,目挑而心招者,皆可以為妻也耶?”軾深感其言。庭式後監太平觀,老於廬山,絕粒不食,目奕奕有紫光,步上下峻坂如飛,以高壽終。

標簽: 梁鴻  庭式  劉庭式  妻子  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