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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法律效益?

作者:由 魷魚絲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2-03-10

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法律效益?曹曹曹 京師律所2022-03-10 17:29:02

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法律效益?

離婚協議,只要主體適格,不違反法律規定,基本上都是有效的。

但是呢,有效不等於沒有漏洞。

所以,為了以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建議請律師寫是最佳的。

因為自己私下寫,往往會遺漏掉一些很重要的資訊。

那沒準以後又是引起一場其實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訴訟。

畢竟,現在老百姓打官司,還是挺難的。

有時,因為案由不對,就被駁回。

或者,一次訴訟只能解決其中一部分的事情,而其餘的部分會被告知另訴。

那另訴意味著,再花一次律師費,再花一次訴訟費,再走一次訴訟流程。

最後,導致的結果就是身心俱疲。

往往,結果如何已是不重要的了。

最後,迴歸主題,聊上面那麼多,想表達的意思是,不如提前做好預防

花小錢保大錢。

當然嘍,如果事實清楚,沒有爭議的,完全可以自己解決啦。

最後,祝順利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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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法律效益?譚芳律師2022-03-11 16:47:31

你好,關於離婚協議的效力。簽訂離婚協議書應該包括並不限於以下內容:

1、男女雙方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離婚原因;

2、財產處理,包括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住房的歸屬;其他約定,包括債權債務等;

3、子女問題,包括撫養權歸屬問題和撫養費金額;探望方式等,如無子女也需在離婚協議中寫明無子女。

離婚協議自雙方離婚時生效,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應當謹慎簽署,建議諮詢專業人士注意事項,避免婚後糾紛。

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法律效益?離婚律師張麗珍2022-03-17 20:09:46

離婚協議書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就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離婚協議書,是雙方因感情破裂,協商一致離婚的情況下籤訂的關於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以及債權債務承擔等離婚事宜達成的一致意見。

首先,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基本資訊;其次,離婚協議書的第一段應當寫明雙方的婚姻情況(包括登記結婚的時間,婚後是否生育子女等),以及現在解除婚姻關係的原因,需要主要注意的,需寫明雙方系自願離婚。再次,也是最重要的一項,雙方需要在離婚協議書內寫明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關於子女的撫養、探視,財產的情況及分割的意見、債務的情況以及承擔情況等意見。最後,離婚協議書應當準備一式三份,由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一份交給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當地民政局存檔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溫馨提示:協議離婚時,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僅對離婚協議做形式稽核,在審查離婚協議的時候也不會審查協議的實質內容有效與否。因此,工作人員的有些建議和做法也並不專業。因此,建議您登記離婚之前,針對自己擬定的協議去諮詢一下專業律師,避免今後發生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對協議離婚的查明】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法律效益?北京市信之源律師事務所2022-03-25 13:53:25

離婚協議在離婚後生效,所以離婚協議需要謹慎簽訂,信之源律師事務所建議您諮詢專業的律師實務所對相關細節進行專業處理。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對協議離婚的查明】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法律效益?武漢律師張梅2022-04-07 16:22:42

離婚協議只要表達雙方意願且不違反法律規定的,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就會生效

很多人起草離婚協議書時,只關注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其實,以下這些問題也要注意,不能忽視或者遺漏:

1、戶口處理

戶口遷移的手續,必須要雙方配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相關證件才能辦理。

因此要在協議中寫明不配合辦理手續的法律責任,來約束當事人。

2、夫妻之間補償、賠償及債務的處理

若存在下列情形,應該和對方協商如何處理並在協議中寫明,婚內:

(1)借款

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以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2)補償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3)過錯損害賠償

婚姻中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4)擅自處分房產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4、關於撫養費的約定

建議雙方約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額的生活費,且逐年遞增(約定具體的比例),教育費、醫療費和大筆開支(如子女須對外承擔責任)則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由雙方平均分擔。

5、不分割財產的兩種情形

(1)“沒有共同財產分割”這種表述離婚後仍可起訴要求分割共同財產且無訴訟時效限制。

(2)“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這種表述,離婚後不能再要求分割,相互無權要求分割。

6、如何對付“離婚協議可以反悔”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

對於這條重要的新規定,應該注意兩點:

(1)、對己方有利的財產約定,可簽訂婚內協議,不要出現離婚字眼及離婚的意思表示,這樣對方就不能請求推翻。

(2)、可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即使協議離婚不成,該協議的內容仍然有效,雙方均不得反悔,在訴訟離婚中也適用該離婚協議。

標簽: 離婚  協議  雙方  婚姻登記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