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女星參加綜藝抓“蛤蜊”,泰國要抓她坐五年牢?
韓國有一檔綜藝節目名叫
《叢林的法則》(정글의 법칙)。
(圖源:pdjournal)
這個節目最開始的時候名字叫《金炳萬叢林的法則》(김병만의 정글의 법칙),
就是韓國藝人金炳萬帶著一幫子明星滿世界跑,在野外搞“荒野求生”。
畢竟是在野外探險,吃喝的問題很多時候都是需要靠自己去解決的。
雖說是辛苦了一點,但是還是會有收穫的,偶爾吃到一些平時很難吃到的純天然野味。
不過最近,《叢林的法則》節目組卻因為捕捉野味,攤上了大事。
並且參演的嘉賓可能還會因此面臨長達5年的牢獄之災。
根據法新社的報道,《叢林的法則》節目組今年4月份來到了泰國董里府的“昭邁海灘國家海洋公園”(Hat Chao Mai National Marine Park)拍攝節目。
該節目6月29日在韓國播出,但是節目當中有一個片段是這樣的:
女嘉賓李烈音在潛水的時候發現了“大型蛤蜊”,然後拿走了三個,還把這些“蛤蜊”當成了晚餐。
(圖源:beffreport)
在節目播出之後,正是這樣一個片段,在泰國被網友們瘋傳,泰國網友紛紛表示這麼做“不可原諒”。隨後泰國當局表示,他們已經對李烈音提出了兩項指控,包括:
違反國家公園法與野生動物保護法。
(圖源:mk)
有人可能要問了:吃個蛤蜊而已,怎麼還要把人給抓起來了呢?因為這個“蛤蜊”可不是一般的“蛤蜊”,它們的學名叫做
“庫氏硨磲”(念右邊che qu就對了),被譽為“雙貝殼類之王”
(圖源:SBS)
“硨磲”是佛教七寶之首(硨磲、金、銀、瑪瑙、珊瑚、琉璃、琥珀),並且最重要的是,
“硨磲”在2013年就被列入了世界瀕危物種紅色名錄裡,“硨磲”在我們國家也屬於一級保護動物。
(圖源:網路)
想想看,泰國作為佛教國家,直接就把佛教七寶之首的“硨磲”抓過來吃掉,並且“硨磲”還是瀕危物種,泰國人民怎麼可能不氣憤呢。
以至於泰國警方憤怒地表示,即便李烈音不在泰國,也會想出辦法找到她!
那麼,這個真的全部都錯在李烈音嗎?
前面已經說到,《叢林的法則》節目組拍攝的地點是昭邁海灘國家海洋公園,
而這個國家公園是泰國的瀕危海洋物種保護區。
(圖源:Wikipedia)
而在節目當中,這片海域成為了“金炳萬族長承認的海上打獵名場所”,也就是說,節目裡的大佬告訴嘉賓們:
這裡是可以打獵的。
(圖源:網路)
在李烈音看到了“硨磲”的時候,向節目組確認了好幾次。
然後得到的回答基本上都是“是蛤蜊,是可以採下來的”▼
在幾次嘗試都沒有把縫隙裡的那個“硨磲”採下來的時候,節目組還給李烈音“出謀劃策”,告訴她:
有的是嵌進去的,有的是沒有嵌進去的▼
甚至在水下,還有人給她“指路”讓她去找▼
要說女嘉賓不知道這些東西,其實也算是情有可原。但是節目組怎麼能事先沒有做好研究調查呢?還“煽動”李烈音多捉“硨磲”。
難道是節目組真的沒有做足功課嗎?
出事之後,節目組表示:《叢林的法則》節目組在當地公共機構的許可下,遵循他們的指導方針進行的拍攝。
言下之意就是:我們這麼做都是得到了允許的呀。
泰國方面表示:是,你們確實得到了許可。
但是你們申請的拍攝地點是Ao Sabal海灣,可是最後你們卻到了Ao Lo Udang海灣拍攝,這個我沒沒有許可啊。
(圖源:ytn)
不僅如此,泰國方面還說:我們是讓你們拍攝了,可是也沒有讓你們隨意捕殺海洋動物呀。況且還是我國的瀕危保護物種。
況且,你們明明遞交的申請檔案裡面明確表示:
“拍攝期間不會播出拍攝有關狩獵動物的內容”呀。
(圖源:Twitter)
也許是證據充足,節目組終於表達了自己的歉意:
“事前沒有充分了解採集大型扇貝的相關規定對此表示真心的歉意”、“以後會更加小心謹慎的製作節目”。
然後節目官方網站上刪除了採集和料理“硨磲”的鏡頭表示道歉。
(圖源:mbcsportsplus)
泰國方面當然並沒有因此善罷甘休:你幾句道歉,然後刪影片就想完事?那我們的珍稀物種就算白死了?
以至於泰國警方表示:絕不撤銷控告。
除此之外,節目組的“誠心道歉”並沒有逃過別人的眼睛,豆瓣上有人表示,
節目裡面打出的字幕是대왕조개,然後在網上搜索了一下,發現應該就是“庫氏硨磲”:
(圖源:豆瓣)
報姐用대왕조개這個關鍵詞去搜索了一下,發現出來的頁面確實是“庫氏硨磲”的搜尋結果,也就是說,節目組是在明知故犯啊。
(圖源:google)
不僅如此,還有一些《叢林的法則》老粉表示,這似乎不是節目組第一次捕食“硨磲”了▼
(圖源:豆瓣)
用대왕조개和《叢林的法則》兩個關鍵片語在一起,確實能夠搜到很多“硨磲”的鏡頭▼
(圖源:asiae)
(圖源:ajunews)
如果泰國方面決定追究責任的話,李烈音就會依“違反國家公園法”判處5年徒刑,或者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判處4年徒刑,並且罰款4萬泰銖(約9000元人民幣)。
但是正如前面所說的,在這件事情上,《叢林的法則》節目組也並不是完全沒有責任的。
目前韓國民眾已經向青瓦臺發起請願,要求懲罰節目組,而不是李烈音。
“我們要求女演員李烈音免於最高的5年監禁,並且讓《叢林的法則》的製作人受到嚴厲的懲罰……
如果泰國的協調員和船員事先告訴李烈音需要注意的內容,那麼就不會發生這種情況。”
但是不管怎麼說,李烈音捕食“硨磲”已經成了既定的事實,如果真的被關進監獄,那可是整整5年的青春啊,要知道,李烈音今年才23歲……
(圖源:chosun)
不過這件事情也提醒我們,出門在外旅遊,一定要入鄉隨俗,
事前做一些功課總歸是沒有錯的,當然也不要拿無知當作自己這麼做的理由。
最後,稍微的心疼一下下那三個被吃掉的“硨磲”……
source:
http://
mbn。mk。co。kr/pages/news
/newsView。php?news_seq_no=3882421&page=1
http://www。
beffreport。com/news/art
icleView。html?idxno=62426
http://www。
4th。kr/news/articleView
。html?idxno=13986&replyAll=&reply_sc_order_by=I
https://www。
bilibili。com/video/av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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