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影瑣憶發明嫌犯大頭照,他自己還拍了一套
阿方斯·貝蒂榮拍攝嫌犯和謀殺案現場的裝置,攝於1894年。(點選可看大圖)
在攝影術發明數十年之後,警方開始收集所謂“壞人相簿”,把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分子的照片彙集待查。
不過這項工作一開始只是為了查案便利而進行,收集的照片缺乏組織性和系統性,這讓巴黎警察局的一名文職人員感到非常惱火。
阿方斯·貝蒂榮從1879年起在巴黎警察局工作,當他受夠了那些規格不統一的照片後,決心開發出一套記錄嫌犯特徵的方法。貝蒂榮成功地開發出了被稱為“貝蒂榮體系”的人體測量方法,能夠分門別類地詳細記錄人體特徵,而且便於歸類和使用。
“貝蒂榮體系”主要測量和記錄五項主要資料:頭部長度、頭部寬度,中指長度、左腳長度和肘部到中指指尖的長度。測量得出的資料被納入一個複雜的檔案系統中,根據特定的特徵組合,可以檢索到個人記錄。
此外,貝蒂榮還發明瞭一個特殊的三腳架,把相機鏡頭朝下架設在其頂端,可以精確地拍攝謀殺現場,供法醫進一步使用。
作為一個熱心的發明家和愛崗敬業的文職警察,貝蒂榮在刑偵方面的創新發明著實不少,不過他最著名的發明還是標準的嫌犯大頭照,由一張正面照、一張側面照和相關描述組成,今天許多國家的警察都在使用這種留存嫌犯影像的方法。
貝蒂榮自己的嫌犯大頭照。(點選可看大圖)
在巴黎警察局的院子裡為嫌犯拍照。(點選可看大圖)
貝蒂榮在室內為嫌犯拍側面照。(點選可看大圖)
用於拍攝嫌犯大頭照的房間。(點選可看大圖)
貝蒂榮用來測量人體的工作室。(點選可看大圖)
拍攝謀殺案受害者的特製三腳架。(點選可看大圖)
貝蒂榮在測量腳長資料。(點選可看大圖)
精確測量左腳長度。(點選可看大圖)
觀察記錄虹膜的顏色。(點選可看大圖)
測量肘部到中指指尖的長度。(點選可看大圖)
測量耳朵的長寬。(點選可看大圖)
測量耳朵的長寬。(點選可看大圖)
測量頭部的長寬。(點選可看大圖)
測量頭部的長寬。(點選可看大圖)
各種耳朵形狀的比較。(點選可看大圖)
各種鼻子的比較。(點選可看大圖)
各種面部輪廓的比較。(點選可看大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