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拿著國旗找NBA球員簽名和虎撲刪帖這個行為?
作者:由 是嗎你很博學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19-10-10
侮辱國旗犯法,虎撲刪帖,噁心。。
哈哈 現在連回復都不能看了
為什麼刪帖???我真的搞不懂,現在哪個板塊都看不了一點東西。
根據刑法第108條和113條的規定,投敵叛變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或者帶領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投敵叛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對國家和人民利益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並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另據刑法總則第56條的規定,對犯投敵叛變罪的,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至於虎撲麼,一直都是這個操行。
虎撲為了流量 我發了兩貼希望大家可以冷靜都被稽核。。。
只有大家夠嗨 我虎撲才有流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