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農業

媽媽在工作時暈倒,然後廠裡不要她了,可以根據勞動法維權嗎?

作者:由 時笙 發表于 農業時間:2019-09-14

媽媽在工作時暈倒,然後廠裡不要她了,可以根據勞動法維權嗎?尋歡求樂2019-09-16 12:44:22

如果廠裡解除勞動關係,是需要給付一定的補償金的。

媽媽在工作時暈倒,然後廠裡不要她了,可以根據勞動法維權嗎?匯法網2019-09-16 13:54:23

1、這個是可以的;

2、如果廠裡因為這個辭退員工,是要支付賠償金額的,所以可以讓你媽向廠裡申請,如果廠裡不給的話去申請勞動仲裁;

3、一定要維護自己的權益。

媽媽在工作時暈倒,然後廠裡不要她了,可以根據勞動法維權嗎?趣勞動2019-09-16 16:11:01

你好。如果是因為自身疾病導致暈厥,那麼需要治病休息期間,單位應當起算醫療期併發放病假待遇,醫療期內,除非員工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等法定情形,否則單位不得解僱處於醫療期內的員工,否則構成違法解除。

媽媽在工作時暈倒,然後廠裡不要她了,可以根據勞動法維權嗎?儒德律師2019-09-17 17:26:31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因此,用人單位無故辭退您母親的行為是違法的。應給您的母親二倍經濟補償金。

標簽: 廠裡  或者  本法  解除  勞動